韩国商标申请原则
发布时间:2024-11-27
韩国商标采用申请在先的原则。韩国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但部尼分斯分类上商的品和服务韩在国不能接被受,会使用本国的类分群组。韩国官方语言为韩语,负责韩国商标注册的组织为韩国知识产权局。韩国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所以可通过“单一国注册”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注册商标。韩国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宇、名称、图形、颜色组合、标语、声音、气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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