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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4-12-16

天津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以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并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要求。以下是天津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主要申请条件:


一、企业资质条件

合法设立:

企业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成立时间:

一般要求企业成立满一年,以便能提供完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海南公司等特殊情况除外。

股东背景与资金来源:

股东背景和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并能具体说明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

需要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盈利要求:

企业近一年由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净资产回报率(ROE)最好高于5%,越高越好。

资产负债率最好低于70%,越低越好。

行业限制:

企业不得属于限制或禁止的行业清单,例如房地产、酒店业、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金融类等敏感行业。

投资项目需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的法律法规,并且不涉及敏感国家和行业。

合规性要求:

境外投资需符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损害与有关国家的关系,不违反国际条约、协定,不出口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二、投资项目条件

项目真实性:

企业需提供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确保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提供详尽的项目背景说明、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投资规模:

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需在投标或正式开展商务活动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书面信息报告。

项目合规性:

投资项目需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的法律法规,并且不涉及敏感国家和行业。

对于前往未建交国家、受国际制裁国家、发生战争或动乱等国家和地区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的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基础电信运营、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与电网、新闻传媒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其他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三、材料准备

《境外投资备案表》:

填写并上报该表格,详细描述投资项目信息。

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明企业的合法身份。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

对于新设或并购项目,需提供相应的章程。

投资方身份证明:

包括企业注册证、商务登记证等,个人投资者则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投资协议:

如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应提交中外各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董事会决议或相关出资决议:

表明公司内部对投资项目的认可和支持。

真实性承诺书:

确保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尽职调查报告:

提供详尽的项目背景说明。

财务报表:

提供近一年由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资金来源证明:

特别是涉及银行融资的情况,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

四、特殊规定

多个企业共同投资:

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

证书有效期:

自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2年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五、监督管理

定期报告:

企业在境外投资活动中需要按照备案登记的内容和规定进行经营管理,并定期向天津市商务局报告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

事中事后监管:

项目备案机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境外投资备案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天津自贸试验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相关政府性平台和企业年报制度等,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

六、联系方式

天津市商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A座

电话:022-83606666

天津市发改委: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

电话:022-23112222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电话:022-23208000

总结

通过以上条件和流程,您可以顺利完成天津的境外投资备案。如果您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指导,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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