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流程
发明专利流程
1.申请阶段:准备相应申请文件
2.审查阶段: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也可以提出“提前公布请求书”的申请。专利局会针对初步审查核查的内容中出现的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如:(1)申请文件是否齐备(2). 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3). 费用是否缴纳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3.实质审查阶段:发明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开始实质审查。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
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 1)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改正了审查意见中的不足,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2)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改正审查意见中的不足,审查员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书。
授权阶段: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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