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设立巴西子公司
申请设立巴西子公司,由两个外国股东(合资(自然人或法人),或是一个巴西股东和一个外国股东。该方式的审批相对较快,一般在申请后3个月内可完成。但需要有一位巴西当地负责人,该负责人应为巴西公民或持有巴西居留证的外国人。该负责人应为巴西公司或持有巴西居留证的外国人。该负责人将具有公司股东所有权力,包括公司股份买卖、公司动产及不动产买卖及公司银行账户的所有商业往来行为。
外国公司在巴西设立分公司时,均需由主管机关许可,但外国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的程序、审核过程繁复、且在税赋撒花姑娘受到一定歧视性待遇。鉴于在巴西设立子公司时,并无国籍歧视且成立程序较为简便,所以一般律师或会计师并不会建议外国公司在巴西境内设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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