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有限合伙企业要求
爱沙尼亚有限合伙企业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共同特征。他们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是有权管理公司的所有者。
因此,普通合伙人也对公司的债务和义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有限合伙人无权管理公司。他们的责任只延伸到他们的投资金额。
根据爱沙尼亚法律,没有最低资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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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沙尼亚有限合伙企业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共同特征。他们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是有权管理公司的所有者。
因此,普通合伙人也对公司的债务和义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有限合伙人无权管理公司。他们的责任只延伸到他们的投资金额。
根据爱沙尼亚法律,没有最低资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