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务规定
北京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务规定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务是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对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计算征税的公式如下:
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10%—营业税税率5%;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10%×企业所得税税率25%
应纳营业税税额=收入额×营业税税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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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务规定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务是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对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计算征税的公式如下:
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10%—营业税税率5%;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10%×企业所得税税率25%
应纳营业税税额=收入额×营业税税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