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投资主体登录“北京市发展改革系统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申请备案,具备电子签章的,可以将申请材料经电子签名或者加盖电子印章方式提交;尚不具备电子签章的,可以将申请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完成材料提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的事项,投资主体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要求,另行提交纸质备案资料。
市发展改革委收到投资主体申请后,将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如审查通过,将在线予以受理,并完成备案。备案结果将短信告知。投资主体可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领取或者通过邮寄方式领取项目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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