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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37号文?

为什么是37号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但由于相关配套法规缺失,一些重要问题如何定性和量化并没有得到明确的规定。因此,2019年6月28日国家安全法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境内外安全风险防范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37号文”),旨在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一些重要问题的规定和要求。

《37号文》是一份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政策文件,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完善国家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37号文》通过加强境内外安全风险防范合作,完善国家安全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国家安全的水平。

二、明确各方面责任

《37号文》明确了各级政府、涉外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各方面的安全责任,准确界定了涉及国家安全的具体行为和举报机构。

三、规范涉外活动

《37号文》规定,凡涉及国家安全的涉外活动必须得到拟定方、批准方和实施方等多方的明确审批和授权。这一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我国的涉外活动,保障了国家安全。

四、加强国际合作

《37号文》指出,加强境内外安全风险防范合作,是防范国家安全风险的必然要求。因此,在国际合作方面,《37号文》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与外国有关部门和组织的联系和协作,加强同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等,旨在更好地应对安全威胁挑战。

总之,《37号文》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政策文件,为我们的国家安全提供了更加全面、系统、科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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