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敏感项目之酒店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 年版)》所称“酒店”,主是指以下境外投资活动:从境内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新建或并购星级酒店、旅游度假村、商务酒店、一般旅馆等。《目录》所称“酒店”,
不包括以下四类境外投资活动:
(1)投资不持有酒店物业资产的酒店管理业;
(2)投资不含住宿的餐饮业;
(3)已依法合规取得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但尚未完成的项目;
(4)既不涉及境内投入资产、权益,也不涉及境内提供融资、担保等,全部从境外募集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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