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居留证办理步骤有哪些?
办理居留证的流程包括: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
中国明确规定,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延期、换发、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
① 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专业人才
② 16岁以下或60岁以下
③ 由于疾病和其他原因,行动不便
邀请单位或个人、申请人家属和相关专业服务机构也可以代为申请
(二)受理指定机关
经机关审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收据,并在受理收据期限内作出是否出具的决定。申请居留证的手续和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注:1。自受理之日起,办理居留证受理收据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3)审核材料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关应当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理由的真实性,并对申请人为外国国籍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试的,不得依法签发签证证书。
(4)颁发居留许可证
符合条件、标准的,签发相应类型的居留证。
外国人居留许可在哪里办理?还有我们可以去哪些机关办理居留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
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地市(含市辖区所辖县)以上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机关受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关经省级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机关请示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可以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委托接受外国人居留证件。
外国人入境后因非外交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关申请签发、延期、续期、补发居留证。
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人员、投资者或者因人道主义等因素确需变更居留的外国人,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机关批准,可以申请外国人居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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