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减资流程
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股本
所有董事需签署具备偿付能力文件,以上支持减少建议的偿付能力陈述书
公司需在作出偿付能力陈述的日期后的15日内通过特备决议(第215至217条),并于15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下称)交付该特别决议登记
公司须在宪报上刊登公告。说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同时该公司也需要在商业报刊上刊登与先报公告的内容句相同意思的公告或其债权人发出具有意思的书面通知,该等公告/通知需与法定期限内刊登或发出。公司需在刊登先把公告债权人发出具有该意思的书面通知,该等公告/通知需与法定期限内刊登货发出,公司再看等闲报公告或债券人发出书面通知当日(较早的日期为准)或之前,将表格NSC17交给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第218条)
任何债权人或不同一特别决议的公司成员可在特别决议通过或5个星期)(第224条);或在法院作出确认该项决议
如无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公司必须在该5星期后(但不得迟于7个星期)火灾法院处确认该想特别决议的命令后15日内,或有关法律程序在没有法院裁定下结束的15日内
表格NSC19已经处长登记,减少股本即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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