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品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品牌商标需要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商标构成要素:商标必须由可视性标志组成,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需要注意的是,视觉不能感知的标志,如声音,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可能无法注册为商标。
显著性: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这意味着它必须容易识别并且与他人商标有所区别,不应是描述性的或通用的词语,以免消费者难以区分。
合法性:商标内容不能违反商标法的规定,例如不能使用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法律所禁止的标志,同时也不得与公序良俗相抵触。
非冲突性:商标不能与他人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尤其在同一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这包括已注册商标、已申请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及chimingshangbiao,即使它们未在中国注册。
在先权利尊重: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外观设计权、商号权、肖像权等。
非功能性:商标的设计不能仅仅是因为其具有某种功能特征而被选择,即不能是商品本身的性质所必需的形状或是给予商品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需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符合特定条件的自然人(如中国境内自然人需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无禁止情形:商标不得与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商标相同或近似,除非该撤销发生在一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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