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提供北京内外资公司注册、年检、报税、代理记账、审计报税、出口退税、税控申请。 中国海外商标/专利注册、复审以及国际版登记、市场调研、项目省报审批、商业计划书、改制重组、兼并收购、内保外贷、投
获取香港永居身份的条件

获取香港永居身份的条件主要包括在香港连续居住满7年,并满足"通常居住"的要求。下面将详细解析这一要求及其具体细节:

“通常居住”的定义

概念解释:根据香港入境处规定,"通常居住"是指申请人以自愿和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不论居住时间长短。即使申请人在七年内多次短暂离港,也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

离港时间限制:在任何一年内,离港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期限(一般建议不超过180天),以确保香港仍然是申请人的主要居住地。

连续性保持

居住意图:虽然允许短期离港,但申请人需保持与香港的持续联系,如维持稳定的工作、家庭或社会关系等。这些因素有助于证明其连续性居住的意图。

证明材料:在申请永居时,需提供住址证明、雇佣合同、学校记录等文件,以证实其在香港的居住状态和意图。

七年期限的计算

起始时间:从申请人首次获得香港居民身份证起开始计算,直至七年期满。这包括通过优才、专才、高才通、留学进修等计划获得的初次居留权。

续签要求:在这七年期间,申请人需要按照“3+3+2”模式续签,即首次三年,然后是另外三年及最后的两年逗留期限。每次续签都需要满足"通常居住"的条件。

影响因素

稳定工作:无论是受雇于本地公司还是自雇,稳定的工作是评估通常居住的重要依据。失业状态可能影响续签及永居申请。

家庭社会关系:家庭、子女教育及社区参与等社会联系也是评估居住意向的重要因素。

审批流程

递交申请:达到七年居住要求后,向香港入境事务处递交永居身份申请,并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

审核决定:入境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居住记录及"通常居住"的真实性,最终决定是否授予永居身份。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发送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