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版权登记的好处
马来西亚版权登记的好处
自然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著作权登记有如下好处:
1. 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为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 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3. 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
4. 可通过授权版权给第三者而获取巨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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