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人在香港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内陆人在香港注册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名称:
香港公司名称可以同时使用中英文,中文名称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名称以“Limited”结尾。
名称需避免与现有公司重名以及包含敏感字眼,如“皇家”“英皇”“银行”“中国”等。
股东/董事信息:
至少一位年满18周岁的股东和董事,无国籍限制。
需要提供股东和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或身份证(若为外籍人士)等。如果是企业作为股东,还需要提供企业股权架构图、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
注册资金:香港公司实行认缴制,最低注册资本为1万港币,不需要实际到位。
经营范围:填写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文字符不超过28个字符,英文不超过60个字符。
注册地址:需要有香港地区实际地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一般由秘书公司提供。该注册地址主要用于接收政府/银行的信函和通知。
法定秘书:必须委任一位法定秘书,可以是香港居民或者持有TCSP牌照的香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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