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时的使用证据
美国商标注册时的使用证据
A.基于实际使用的须在申请时一并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日期;
B.使用在先原则,基于意向使用申请的须在公告核准后6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可付费申请延期提交,最多可延期5次,每次延长6个月);
C.基于国际(马德里)注册:仅需提供相同商标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的国外注册副本,无需在注册之前提交使用证据;
D.按照中国商标基础申请的,可以不提供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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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注册时的使用证据
A.基于实际使用的须在申请时一并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日期;
B.使用在先原则,基于意向使用申请的须在公告核准后6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可付费申请延期提交,最多可延期5次,每次延长6个月);
C.基于国际(马德里)注册:仅需提供相同商标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的国外注册副本,无需在注册之前提交使用证据;
D.按照中国商标基础申请的,可以不提供使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