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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公司的增值税与注册税

发布:2022-06-14 11:46,更新:2024-05-16 08:00

【增值税】在卢森堡境内商品流通和提供服务、在境内获得欧盟其他 国家商品、从欧盟外国家进口商品等都须交纳增值税。欧盟国家之间的商 品运费、向欧盟外国家出口商品及国际客运可免征增值税。2015年,卢森 堡上调增值税,基本税率从15%调整至17%,减免税分为三档,分别14%、 8%和3%的税率。对于酒吧和饭店出售的酒类饮料适应税率更改为17%, 燃油增值税率为14%,电和天然气供应及一些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服务(如 理发、洗衣、修自行车、家政清洁等)的增值税率为8%,报刊书籍、著 作权、旅游、广播电视制作服务(电视购物和下载电影除外)、药品和部 分食品(包括水)的增值税率为3%。


【注册税】在卢森堡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时,如股权转让、捐赠、房地 产租赁买卖、招标等,需交纳注册税。股权注册变更税费为每一案75欧元, 房地产交易税率约为6%(市镇间有微小差别),房产入股注册税率为1.1%。 卢森堡金融投资系列中的基金、家族财产管理公司(SPF)和1929控股公 司需每年缴纳注册税,其中,基金按年度Zui后一日基金净资产额0.05%征 收(不公开发行的机构基金和专业化投资基金SIF享受0.01%的优惠税 率);SPF税率为0.25%,但上限为12.5万欧元;1929控股公司税率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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