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旺达商标注册原则
发布:2022-09-15 13:42,更新:2024-05-20 08:00
在卢旺达,商标注册完全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商标的申请注册权属于第一个公开使用人。第一个公开使用人可以随时申请注册,但是,只有申请注册后才可以主张该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卢旺达采用国际商品分类,将商品分为34个大类。没有规定服务商标,但是同时含有商品和服务的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被接受;
卢旺达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卢旺达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在卢旺达,商标注册完全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商标的申请注册权属于第一个公开使用人。第一个公开使用人可以随时申请注册,但是,只有申请注册后才可以主张该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卢旺达采用国际商品分类,将商品分为34个大类。没有规定服务商标,但是同时含有商品和服务的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被接受;
卢旺达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卢旺达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