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8911212529

卢旺达商标注册原则

发布:2022-09-15 13:42,更新:2024-05-20 08:00

在卢旺达,商标注册完全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商标的申请注册权属于第一个公开使用人。第一个公开使用人可以随时申请注册,但是,只有申请注册后才可以主张该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卢旺达采用国际商品分类,将商品分为34个大类。没有规定服务商标,但是同时含有商品和服务的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被接受;


卢旺达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卢旺达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 邮编:100021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景女士
  • 手机:18911212529
  • QQ:2355725147
  • Email:23557251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