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的问题?
| 更新时间 2024-12-13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010-58694559 联系手机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1、关于是否可以定向减资的问题,《公司法》没有禁止定向减资问题,在民商法“法无禁止即可为”,因此定向减资是可以的,只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履行公告通知债权人的义务就好;
2、关于可否减资200万,但是作价4000万元回购股东股权的问题。这也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是这里要注意3800万元的回购款不能是公司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用作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等,没有回购股权,但是法无禁止,只要股东都同意,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属于法律灰色地带,有一定的风险)或者注册资本,公司的税后利润补充剩下的3800万元回购股权的资金(200万元用资本公积或者注册资本购买都可以)。
3、关于债权人与股东同意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减资是需要代表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的(公司章程规定更高的,如3/4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公司法没有规定需经债权人同意,对债权人,只要履行通知义务就行。债权人到时候有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担保或者达成其他协议,所以这里不用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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