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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商标的构成要素

发布:2022-07-17 12:39,更新:2024-05-03 08:00

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1.具有显著性的公司名称、商号或自然人的名称可以注册为商标;

2.申请人或其前任的称号或出具书面同意的其他人的签字或照片;

3.一个或多个创造文字;

4.一个或多个与商品的特征或质量没有直接关系的文字;

5.个人姓名、教派、世袭阶级的名称,或孟加拉种族或地理名称,提供使用证据后可以注册;商标可以是字母、数字或它们的组合(纺织品除外),提供使用证明后可以注册。一个商标对它使用的商品具有识别性就可以注册;

6.用于相同商品上的两个或多个商标,其商标主体部分彼此相似,可以提交一份申请注册为系列商标,系列商标被认为是联合商标;

7.为避免欺骗或混淆,注册官可以要求使用在相同或不同商品上的相同所有人的相同或相似商标注册为联合商标;

8.符合规定的组织可以申请注册证明商标;

9.包含创造字的CHI名商标可以在各类别申请注册防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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