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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申请条件

发布:2023-12-14 16:21,更新:2024-05-18 08:00

1、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即能够将某一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或者能够将某一类商品或服务从整体上区别开来;

2、不能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否则会被视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3、在德国没有商标,但在欧盟其他成员国有相同的商标,可以在德国使用。这也是德国商标申请中唯一的一种不需要以德国为先行国家进行申请注册的情况;

4、使用证明文件:申请人必须要有“商标使用证明”,否则就不能在德国申请注册;

5、德国没有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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