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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协定的商标国际注册

发布:2024-06-21 16:08,更新:2024-06-26 08:00

马德里协定的商标国际注册是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系统”实现的国际商标注册方式。


这种注册方式允许商标所有人通过一个申请,在多个国家同时注册商标。以下是关于马德里协定的商标国际注册的一些要点:


法律基础: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Madrid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Marks)签订于1891年,是设立国际商标注册规则的条约。

1989年通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对原协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使马德里体系更具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工作模式:

申请人可以在国内注册商标的基础上,直接向本国商标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将商标权利延伸至其他缔约方受保护。

原属国的商标主管机构(原属局)进行书式审查和形式审查后,提交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国际局)。

流程步骤:

国际局收取费用后,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登记在国际注册簿上,发给申请人《国际注册证》,然后将申请转交给指定的成员国或地区。

指定缔约方进行实质审查后决定该商标是否能在该国或该地区进行注册。

优点:

覆盖范围广,手续方便快捷,费用相对低廉,是企业在多个国家注册商标的有效途径。

截至2022年4月,马德里联盟共有112个缔约方,覆盖128个国家,包括世界主要经济体如中国、美国、德国、法国等。

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则需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若没有住所,则申请人应具有我国国籍。

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或者到商标局委托的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商标局还在不同城市设立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申请人可以就近选择办理地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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