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公司的税收优惠
| 更新时间 2024-12-05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010-58694559 联系手机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澳门的税收优惠。
《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安排》第四议定书(以下简称第四议定书)于2019年11月28日在澳门正式签署。内地和澳门特殊行政区已完成第四议定书生效所需的各项内部法律程序。根据第四议定书的规定,本议定书于2020年5月14日生效,其中第六条的规定适用于2020年5月14日或以后支付的所得,其他条款的规定适用于2021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所得。
香港和澳门于2019年11月签订的全面避免双重税务安排已于2020年8月18日正式生效。
根据Zui新生效的DTA
在香港,从2021年4月1日或之后的任何税收年度获得的收入,公司可以享受协议优惠税率
在澳门,从2021年1月1日或之后任何一个交税年度获得的收入,公司都可以享受协议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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