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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公司利润税

更新时间:2024-07-0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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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孟加拉国公司利润税


(一)纳税人

公司利润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注册在孟加拉国或其管理和控制地位于孟加拉国的实体是公司利润税的居民纳税人。其余的为非居民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居民纳税人应就其全球收入缴纳公司利润税,非居民企业应就其在孟加拉国境内收入缴纳公司利润税。


(三)税率

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7.5%;银行、保险公司及金融机构的税率为42.5%;移动电hua运营商税率为45%(若该公司是上市公司,可享受的税率为40%);烟草公司税率为45%(若该公司是上市公司,可享受的税率为40%);其他公司适用35%的所得税率。


(四)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按以下三种所得类型进行纳税,包括经营业务所得、资本利得及其他收入。应纳税所得收入对应的费用可以从总收入中扣除。

居民公司从另一居民公司取得的股息按20%的税率缴税。

资本利得按15%的税率缴税,除非相关税收协定约定的税率更低。

亏损通常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期限为6年。


(五)其他

除税收协定有更优惠的税率外,支付给非居民纳税人的股息按20%税率预提所得税、利息按35%税率预提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须按10%税率预提所得税。

向境外总公司汇出的利润按20%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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