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说明,美国商标使用证据规定
| 更新时间 2025-01-14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010-58694559 联系手机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美国商标注册说明,美国商标使用证据规定
申请注册美国商标,能使商标得到非常完善的保护,但是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非美国居民或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提出注册申请:
1、在美国州际贸易或者美国与外国的贸易中已经使用,或者在美国州际贸易或美国与外国的贸易中真诚的“意图使用”。
2、在外国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并且必须在外国提交申请后的六个月时间内),或者国外注册商标的所有者(提供复印件),或者进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指定的保护范围包括美国。一般来说,如果商标在其本国已获得商标注册,则同一商标在美国的注册申请一般不会被拒绝;如果尚未在本国注册,但在该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活动中,或者在美国的州际贸易中已经使用了该商标,或者真诚的意图使用,那也符合美国“靠使用获得专有权”的原则,能够被批准注册。
根据美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美国商标注册说明申请分为基于使用和意向使用。基于使用即已经在美国使用,申请时提交使用证据;意向使用即准备在美国使用,在该商标公告期结束后,申请人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供该商标的使用声明及使用证据,并且交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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