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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捷克公司时,股东作为不同主体提供的资料一样吗?

更新时间
2024-09-2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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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股东为自然人需递交材料

1、股东董事的护照及身份证件扫描件;

2、经公证认证的近三个月内的股东董事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经签署的捷克注册地址申请书

4、经签署并已公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董事声明

5、股东股份分配比例(如有两位以上股东)。

注: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在当地有关机关出具,并经公证后,再去外交部和捷克驻中国使领馆做认证,且文件要求翻译成捷克文;

股东为法人团体需递交材料

1、已公认证的公司营业执照;

2、已公认证的公司章程;

3、已公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董事声明

4、股东股份分配比例(如有两位以上股东)。

5、经有权签字人签署且公司盖章的捷克注册地址申请书原件

二、办理流程:

1、双方签署协议书;

2、客户提供申请所需资料;

3、股东主体合规审查;

4、准备并安排签署各种申报文件;

5、申请贸易部登记证书;

6、申请公司章程;

7、申请商业登记部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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