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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件公证认证办理新流程

更新时间
2024-09-16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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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香港做为国际化大都市,吸引着全球各地的人士,在此生活工作学习兴业。因此香港产生的各类文书如香港结婚证,香港出生证,香港公司登记注册文件等等,诸如此类的文书拿到香港之外的其他外国使用,这时就必须办理香港文书公证认证及海牙认证手续。

香港文件拿到香港之外使用,需要办理香港文书公证认证手续,但是根据使用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不同,分为拿到中国使用,和中国以外使用。详情如下: 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香港文书拿到香港境外使用办理使馆认证的几种类型,易代通使馆认证网和您一一道来。

若是香港文书要在除国内以外的国家使用,那香港公证认证流程为:

1、文件送往属于海牙公约国家,公证认证流程为

香港公证人对文件进行公证,再将公证过的文书经香港高等法院认证即可

2、文件使用国非海牙公约国,但在香港有领事馆,那文书公证认证流程为

将文书进行上述两部公证认证后送该国驻香港领事馆进行领事认证即可。

3、文件使用国非海牙公约国,但在香港有领事馆,那文书公证认证流程为

将文书进行1中的公证认证后,需将认证文书送往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

然后再将认证过的文书送往文件使用国驻北京使馆进行认证,经过这四步公证认证后的香港文书即可以在该国正常使用。

香港公司文书中国使用,必须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即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公证人制度,即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所需公证书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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