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成立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
| 更新时间 2024-09-17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010-58694559 联系手机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在马来西亚成立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
1.股东人数:Zui少2位股东,Zui多50位股东
2.董事人数:Zui少2位,允许外籍自然人士担任董事,但是其中二人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或者居民,不允许法人董事
注:根据马来西亚《公司法1965》,每一家公司至少需要2名董事,且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或者是马来西亚居民。外籍自然人如果居住在马来西亚,允许担任公司董事。
3.实收资本即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Paid up Capital):Zui少2元马币(相当于人民币4元)(我们建议您投入1000马币即约2000元人民币)
4.法定资本(Authorized Capital):10万马币(资本无需到位)
5.公司秘书(Certified Company Secretary):必须符合马来西亚公司秘书资格且居住在马来西亚
6.审计师(Certified Auditor):必须符合马来西亚审计师资格且居住在马来西亚
7.公司名结尾必须是:“Sendirian Berhad”, 缩写“Sdn Bhd”或者“S/B
8.适用法律:Company Act 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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