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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备案适用的境外投资情形

更新时间
2024-11-2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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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备案适用的境外投资情形: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简言之,只要国内企业对外投资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等权益即需要境外投资备案。


境外投资备案常见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

(1)境外新设公司;

(2)境外并购公司;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下,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备案主要涉及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国家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外汇主管部门三个部门。

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在实践中,一般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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