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司法定秘书的规定
| 更新时间 2024-12-24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010-58694559 联系手机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立即询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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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公司法定秘书的规定
根据马来西亚公司法条例规定,所有在马来西亚注册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须委任至少一名公司秘书,以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其职责包括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公司架构、股东及董事的变动,亦需为董事局拟定公司会议议程、筹备周年股东大会及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业咨询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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