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企业投资韩国市场韩国商标异议主要程序
| 更新时间 2025-01-31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010-58694559 联系手机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1、异议人在公告期2个月内向韩国知识产权局提交异议申请书,异议证据材料可在提交申请书后1个月内补充。
2、若异议申请符合形式要求,韩国知识产权局将异议通知书下发被异议人。
3、接到异议通知后被异议人可作如下两种处理:
不作答辩,韩国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异议人提交的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作出裁定;
进行答辩,在接到答辩通知1个月内对该异议进行答辩,答辩允许延期1次。
4、若被异议人答辩异议理由,异议人可就被异议人的答辩进行抗辩。对答辩的抗辩无次数限制,韩国知识产权局会根据异议人对答辩的抗辩内容在8~12个月内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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