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时的使用证据
| 更新时间 2025-01-10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010-58694559 联系手机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美国商标注册时的使用证据
A.基于实际使用的须在申请时一并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日期;
B.使用在先原则,基于意向使用申请的须在公告核准后6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可付费申请延期提交,Zui多可延期5次,每次延长6个月);
C.基于国际(马德里)注册:仅需提供相同商标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的国外注册副本,无需在注册之前提交使用证据;
D.按照中国商标基础申请的,可以不提供使用证据。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电 话:010-58694559
- 联系人:景女士
- 手 机:18911212529
- 微 信:1891121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