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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所需准备的材料

发布:2024-01-03 14:28,更新:2024-05-04 08:00

综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部分查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减资(变更注册资本情形之一)所需准备的材料如下(“原件”系指“公司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减少注册资本的,在报纸上登载的减资公告(原件1份)及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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