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企业拓展越南市场越南商标维权指南
| 更新时间 2025-01-25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010-58694559 联系手机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1.发出律师函,对抢注者及其抢注行为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威慑和警告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能起到促使抢注人主动寻求治谈、降低转让对价或者放弃争议程序等效果。
2.提出异议,任何利裣相关人均可向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申请,异议部分成功并将商标申请予以部分驳回,异议人可在异议期内再次提出异议申请。
3.无效宣告,如果商标被抢注,在其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被抢注人可以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向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诉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
4.不使用撤销
抢注商标在越南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越南当地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电 话:010-58694559
- 联系人:景女士
- 手 机:18911212529
- 微 信:18911212529